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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30条举措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07-27
来源: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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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推出《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金融、转型发展、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30个举措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意见》中的30个新举措重点包括,从2013年起湖南省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将全部合并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1.4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6亿元。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也将适当增加,以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政府采购预算也将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安排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林权、矿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仓单和农业保险保单等权利类抵质押物贷款和不动产等资产类抵押物贷款,拓宽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从2012年至十二五末,每年新增营业收入过4亿元的大企业100户以上,新增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1000户以上,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0000户以上。提高中小微型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及标准制定;禁止新上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浪费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综合利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市场准入等手段,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适当放宽中小微企业注资、出资时限,在首期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其余注册资本到资期限延长1年。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允许股东以股权、债券、专利技术、高新技术成果、商标专用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出资比例可达注册资本总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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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30条举措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07-27
来源:湖南网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推出《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金融、转型发展、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30个举措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意见》中的30个新举措重点包括,从2013年起湖南省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将全部合并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1.4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6亿元。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也将适当增加,以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政府采购预算也将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安排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林权、矿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仓单和农业保险保单等权利类抵质押物贷款和不动产等资产类抵押物贷款,拓宽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从2012年至十二五末,每年新增营业收入过4亿元的大企业100户以上,新增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1000户以上,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0000户以上。提高中小微型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及标准制定;禁止新上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浪费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综合利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市场准入等手段,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适当放宽中小微企业注资、出资时限,在首期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其余注册资本到资期限延长1年。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允许股东以股权、债券、专利技术、高新技术成果、商标专用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出资比例可达注册资本总额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