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自贸区不断扩围。2016年8月,中国决定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设立自贸区的目的,一是通过设立自贸区尝试一个法制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创造一个开放经济体系的试验田;二是建设一个接轨国际、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自由化的典型自由贸易区;三是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开放经济模式;四是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7、人民币“入篮”。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被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储备货币之一。人民币加入SDR,意味着各国央行及很多国际机构都会主动或自动增持人民币资产作为外汇储备。从长远来看,这意味着人民币进一步受到了国际认可。
8、外资审批改备案。2016年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此后,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凡不涉及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限制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高管要求的规定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且备案不作为办理工商、外汇登记等手续的前置条件。
9、加强产权保护。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印发。该意见从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等多个方面对产权保护做出了“顶层设计”。意见对中国产权保护中长期积存的“漏洞”和“死角”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激发各方面创造力,有利于优化各类企业营商环境,全面利好中国经济。
10、楼市定位明确。在2016年下半年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这一对今后楼市回归居住属性的明确定位及对策,无疑将为今后房地产市场乃至中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带来深远的积极影响。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要集中精力,把主要社会资源和能力投放到改革创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