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方政府积极出台金融服务政策规定,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发展。
甘肃省出台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细则。《〈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符合《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小微企业贷款,只要足额缴纳互助担保金,无需其他任何担保、抵押;除承担贷款利息外,不得另行向企业收取保险费、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费用而增加企业负担。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原则上签约银行都应发放贷款。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以及100万元以下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方向的小微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实行循环贷款,企业贷款到期,如已按期付清贷款利息,还需继续贷款时,放贷银行应及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无需还本,即可续贷。
重庆市发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重庆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明确,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小微企业出现贷款损失后,满足相关条件,经审批后即可获得风险补偿。在“政银担”合作模式下,对合作银行与合作担保公司共同确认出现不良,且担保公司按规定追偿180天后确认损失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损失将按“政银担”3:2:5共同分担;微企创业扶持贷款风险损失(本金)按银行及担保机构、市级财政、区县财政4:3:3比例分别承担。市再担保公司代偿比例不超过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微企创业扶持贷款损失(本金)总额的10%,市财政按实际代偿的50%补助。
北京市启动“政保贷”助力中小企业外贸融资。“政保贷”于今年10月27日开始启动。它是北京市商务委主导设立的外经贸发展担保服务平台,委托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运营。旨在通过简化评估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企业资信、提升贷款额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平台下还拥有中国信保和宁波银行联合开发的同名金融产品。“政保贷”将担保与信保结合,共同为外贸企业和银行承担风险,以提升融资便利,具有准入门槛低、融资成本低、融资额度高、放宽额度高等优势,可以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和外贸平台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推动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支持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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