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农村经济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让更多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延长和价值链提升带来的红利。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签订长期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技术培训等服务,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大型粮油加工企业与种粮农户以供应链融资方式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探索建立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企业的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实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相挂钩,强化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规划》要求,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重点抓好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规划》明确,通过引导产业转移、加强对口帮扶与合作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抓住机遇创业兴业,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加大对农村灵活就业的扶持,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通过“接二连三”实现产业融合。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 林下经济、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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