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主义(corporatism)于19世纪中后期兴起于欧洲,也被翻译成社团主义或法团主义。早期合作主义是一种影响广泛的社会运动与社会思潮。一方面它表现为轰轰烈烈的合作社运动;另一方面,随着合作社实践的成功,合作主义思想被推崇为介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第三种社会建设方案。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合作主义开始与西方福利国家的建设实践相结合,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也被称为新合作主义)。合作主义的理论目的是建立一种由国家通过生产合作组织等各种团体对群众进行控制的社会制度。
20世纪初期,合作主义思想开始传入中国。清朝末年,从日本归国的留学生率先在京师大学堂开设“产业组合”课程,引进了当时盛行于西方的合作经济思想。当时他们将合作社译为“协同组合”、“协社”或“协作社”。这些留学生包括覃寿公、徐沧冰等人。当时徐沧冰主张在城市开展消费合作社运动,而覃寿公认为中国需要开展雷发巽式信用合作社运动,以保护破产的小农免于高利贷盘剥。1919年,薛仙舟从美国留学归来,将cooperative译为“合作”,并乘着时代的浪潮,大力呼吁和倡导合作运动,成为了传播与研究合作经济思想的核心人物,被誉为“中国合作运动之父”。
到了20世纪20年代,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合作经济思想获得了广泛的传播。一方面是合作经济思想的译著逐渐增多,例如于树得译的《信用合作社经营论》(1921)、戴季陶译的《协作社的效用》《产业协作法草案》(1921)、孙锡麒译的《合作主义》(1924)等。另一方面,薛仙舟和他的学生主办的“平民学社”,以翻译、评论等方式,为合作经济思想的传播立下了汗马功劳。薛仙舟1914年起在复旦大学任教,大力倡导合作经济主义思想,并于1919年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合作金融机构——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1920年5月,由他指导20多名学生组织成立了《平民》周刊社,后更名为“平民学社”。
平民学社致力于介绍和研究西方合作经济思想,并试图从合作主义角度探讨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从而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成为当时合作运动的领导中心。1924年7月,平民学社的成员开始大批去西方留学,再加上成员们普遍对自己远离国民革命运动感到不满,平民学社宣告解散。但是在平民学社的影响下,合作运动非但没有停止,反而开始受到国民党的关注。1930年代,陈果夫成为国民党合作事业的领袖,任命薛仙舟的弟子,曾经的平民学社成员寿勉成与王世颖,为国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第一任和第二任局长。由此,合作派得以依靠体制力量推行城市与农村的合作运动。这使得合作派相比于同时期从事乡村建设的其他各派力量、团体有更多机会和能力将主张付诸实践。从此中国化的合作运动,主要依靠国家与政府的力量来推行,农村社会成为中国合作思考的中心,而不是像欧洲那样将社会主义与城市消费合作社运动作为合作主义思想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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