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应用农村覆盖率达到100%,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乡(镇)、村和企业,推动辽宁省城乡一体化进程。
《实施意见》指出,将指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骨干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基地等对接电商平台,探索农产品网上直销,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业务。同时,鼓励特色农产品经营企业整合粮食、林果、畜牧和水产品等地方优势资源,按照网络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特色农产品。
《实施意见》强调,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农村电商。将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提供网上交易数据分析,指导农户实现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同时,支持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和12316农业系统信息服务资源,创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并将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数据公共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
《实施意见》明确,农村电子商务也将获得更大力度的政策和金融支持。将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办理手续,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设计开发的“双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