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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供销社系统流通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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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全市供销社系统流通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渝供发﹝2016﹞3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和《重庆市2016年“三农”工作要点》(渝委发〔2016〕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我社主要针对系统农产品、农资、再生资源和日用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展开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渝北供销社系统流通体系建设现状

    截止2015年底,我社系统社有直属企业3个(其中改造重组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94个,烟花爆竹配送中心1个(仓库2个),全区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网点207个。区内农资常年销售配送中心网点22个,全年各类化肥销售16.3万吨,年销售总额4.33亿元。系统统计直报平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78个,规范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农产品社区连锁店19个,年销售总额2267.26万元。 2015年,渝北供销系统年销售总额8.47亿元,同比增长50.44%;改造建设基层社9个;成立庄稼医院9个;农产品销售额3.71亿元,同比增长18.53%;再生生资源销售额3184.8万元,同比增长52.16%;系统连锁销售额4.59亿元,同比增长74.52 %。

    二、系统流通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流通体系。一是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后。渝北区受“三山夹两槽”复杂地形地貌制约,农业生产的集中化、集约化、集群化经营程度不高。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成熟农产品流通链条尚未形成。虽然目前合作社数量不少,入社农户也在不断增加,但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经济纽带脆弱等问题,组织化效益不明显。三是流通主体间缺乏促进紧密协作的平台和机制。各流通主体多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既要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市场营销,还要投资建冻库,负担物流设施设备的投入及运营成本,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与流通效率低下。

    (二)再生资源流通体系。一是市场经营无序。由于该行业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准入门槛低,行业市场发展过快,加之造成市场难以管、无法管的现状,导致再生资源市场相对混乱,竞争无序。二是网点建设滞后。经营户收购废旧物资摆放杂乱,区内无加工市场和分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标准,行业发展极不规范。三是政策法规缺失。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法律效力较低,难以对回收企业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等进行有效规范。四是安全隐患大。各经营网点违规放置回收物资,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农资流通体系。一是农资货源紧张,成本增加。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化肥行业原材料成本持续大幅的上涨,造成化肥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种田积极性。二是农资市场秩序混乱,流通不畅。随着改革的深化,农资市场逐步形成了个体多渠道经营的局面。农资经营户多,市场管理难度增大。无证经营及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影响春耕生产。三是农资市场行情难以捉摸,经营风险大。随着农资化肥市场的开放,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化肥市场价格炒作情况越来越多,农资经营风险大越来越大。

    (四)日用品(烟花爆竹)流通体系。一是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经营管理不规范。检查网点经营专柜摆放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二是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显要位置为按规定张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安全警示标识,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不达标。三是网点消防设施不齐。消防设施过期、失效或达不到标准。四是储存超量。一方面近年来烟花爆竹销量逐年下降,另一方面烟花公司为各销售网点配货超量。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快基础建设,创新流通模式。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村流通体系的龙头。加快推进我社重庆北部农产品智能分拨中心项目建设,促进渝北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功能业态、辐射能力和带动力的提升,发挥渝北农产品流通体系主渠道功能。二是发展建设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2015年,我社积极申请纳入全市供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试点区县,通过系列措施,实现社属企业转型升级,恢复社属企业实体经营性质,建立渝北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并适时开设渝北供销社农产品购销公司,加强供销社品牌推广,拓展供销系统流通渠道。三是创新农产品流通新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社区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电子商务(网上供销社)等新型流通模式,逐步建立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的现代农业流通体系。

    (二)合理布局,规范经营。一是抓好规范建设、部门应各尽其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行业政策性强,涉及部门较多。在相关部门应厘清责任范围,各尽其责。 二是建立行业管理机制,制定捡拾、收购分选、运输、转运销售加工、成品市场检测统一标准,严格监管回收废旧物品来源。三是建立大型分拣中心,把网点的废旧物资进行集中分拣并销售。

    (三)增加淡储,加强监管。一是加大农资产品的淡储力度,对主要的农资经销企业予以适当政策扶持,实行化肥淡储贴息补贴,促进“淡储旺供”,确保销售旺季农资的正常供应,有效稳定渝北区农资价格。二是加强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对化肥、种子和农药等重要农资,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打假力度,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持好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严格审查,认真履职。一是严格审核烟花爆竹农村常年零售网点。为确保销售、储存安全,减少网点数量,严把审核关。二是强化日常监管。除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不定期巡查以及销售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外,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较差的少数镇街应进一步加强对管辖区内的烟爆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烟花爆竹公司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网点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专业户应立刻终止合同,停止供货,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合理配货,以免超量储存,造成安全隐患。 (网络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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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供销社系统流通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来源:互联网

    按照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全市供销社系统流通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渝供发﹝2016﹞3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和《重庆市2016年“三农”工作要点》(渝委发〔2016〕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我社主要针对系统农产品、农资、再生资源和日用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展开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渝北供销社系统流通体系建设现状

    截止2015年底,我社系统社有直属企业3个(其中改造重组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94个,烟花爆竹配送中心1个(仓库2个),全区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网点207个。区内农资常年销售配送中心网点22个,全年各类化肥销售16.3万吨,年销售总额4.33亿元。系统统计直报平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78个,规范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农产品社区连锁店19个,年销售总额2267.26万元。 2015年,渝北供销系统年销售总额8.47亿元,同比增长50.44%;改造建设基层社9个;成立庄稼医院9个;农产品销售额3.71亿元,同比增长18.53%;再生生资源销售额3184.8万元,同比增长52.16%;系统连锁销售额4.59亿元,同比增长74.52 %。

    二、系统流通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流通体系。一是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后。渝北区受“三山夹两槽”复杂地形地貌制约,农业生产的集中化、集约化、集群化经营程度不高。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成熟农产品流通链条尚未形成。虽然目前合作社数量不少,入社农户也在不断增加,但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经济纽带脆弱等问题,组织化效益不明显。三是流通主体间缺乏促进紧密协作的平台和机制。各流通主体多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既要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市场营销,还要投资建冻库,负担物流设施设备的投入及运营成本,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与流通效率低下。

    (二)再生资源流通体系。一是市场经营无序。由于该行业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准入门槛低,行业市场发展过快,加之造成市场难以管、无法管的现状,导致再生资源市场相对混乱,竞争无序。二是网点建设滞后。经营户收购废旧物资摆放杂乱,区内无加工市场和分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标准,行业发展极不规范。三是政策法规缺失。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法律效力较低,难以对回收企业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等进行有效规范。四是安全隐患大。各经营网点违规放置回收物资,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农资流通体系。一是农资货源紧张,成本增加。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化肥行业原材料成本持续大幅的上涨,造成化肥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种田积极性。二是农资市场秩序混乱,流通不畅。随着改革的深化,农资市场逐步形成了个体多渠道经营的局面。农资经营户多,市场管理难度增大。无证经营及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影响春耕生产。三是农资市场行情难以捉摸,经营风险大。随着农资化肥市场的开放,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化肥市场价格炒作情况越来越多,农资经营风险大越来越大。

    (四)日用品(烟花爆竹)流通体系。一是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经营管理不规范。检查网点经营专柜摆放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二是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显要位置为按规定张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安全警示标识,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不达标。三是网点消防设施不齐。消防设施过期、失效或达不到标准。四是储存超量。一方面近年来烟花爆竹销量逐年下降,另一方面烟花公司为各销售网点配货超量。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快基础建设,创新流通模式。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村流通体系的龙头。加快推进我社重庆北部农产品智能分拨中心项目建设,促进渝北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功能业态、辐射能力和带动力的提升,发挥渝北农产品流通体系主渠道功能。二是发展建设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2015年,我社积极申请纳入全市供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试点区县,通过系列措施,实现社属企业转型升级,恢复社属企业实体经营性质,建立渝北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并适时开设渝北供销社农产品购销公司,加强供销社品牌推广,拓展供销系统流通渠道。三是创新农产品流通新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社区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电子商务(网上供销社)等新型流通模式,逐步建立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的现代农业流通体系。

    (二)合理布局,规范经营。一是抓好规范建设、部门应各尽其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行业政策性强,涉及部门较多。在相关部门应厘清责任范围,各尽其责。 二是建立行业管理机制,制定捡拾、收购分选、运输、转运销售加工、成品市场检测统一标准,严格监管回收废旧物品来源。三是建立大型分拣中心,把网点的废旧物资进行集中分拣并销售。

    (三)增加淡储,加强监管。一是加大农资产品的淡储力度,对主要的农资经销企业予以适当政策扶持,实行化肥淡储贴息补贴,促进“淡储旺供”,确保销售旺季农资的正常供应,有效稳定渝北区农资价格。二是加强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对化肥、种子和农药等重要农资,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打假力度,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持好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严格审查,认真履职。一是严格审核烟花爆竹农村常年零售网点。为确保销售、储存安全,减少网点数量,严把审核关。二是强化日常监管。除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不定期巡查以及销售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外,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较差的少数镇街应进一步加强对管辖区内的烟爆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烟花爆竹公司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网点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专业户应立刻终止合同,停止供货,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合理配货,以免超量储存,造成安全隐患。 (网络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