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农业部最新资料显示,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164.9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2.6%。其中,各类联合社达到7200多家,涵盖合作社9.4万多个,带动农户达560多万户。
示范社创建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从2009年起的多个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把示范社作为扶持重点。各地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示范社创建活动,目前各级示范社达13.5万家,成为合作社发展的“排头兵”,也成为政策扶持重点。江苏、山西、湖南等地建立了示范社项目库、合作社名录,明确涉农项目向示范社倾斜。
鼓励合作社开展多种经营。拓宽业务范围是合作社增强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各种类型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2012-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累计带动6100个合作社建设2万座初加工设施,其中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初加工建设资金近4.5亿元,增加初加工能力48万吨。到2015年底,50%以上的合作社都为成员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有2万多家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探索直销配送、会员制消费、认购式销售等新型销售业态,与消费者实现全面、有效对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在生产合作基础上,稳步发展了产销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休闲旅游、手工艺合作、劳务合作等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合作,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对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绿色发展、为农民提供多方面服务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加强合作社人才引进培养。近年来,农业部和有关部门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大力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重点围绕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种养能手素质提升,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2014年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训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职业农民培训经费11亿元,在全国4个整省、21个整市、500个示范县以及1500个农业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两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带动地方投入10亿多元,培育包括合作社骨干人才在内的超过200万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也向合作社骨干倾斜,近两年每年安排50期合作社主题培训班,每年培训近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