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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大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力度
发布时间:2016-06-0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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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近日公布《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提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预决算等信息公开。

  《要点》提出,财政部要牵头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中央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此外,《要点》要求,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推进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全过程、财政数据等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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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大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力度
发布时间: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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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近日公布《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提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预决算等信息公开。

  《要点》提出,财政部要牵头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中央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此外,《要点》要求,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推进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全过程、财政数据等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