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撰文指出,我国农村改革,是从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也必须把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作为主线。目前全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经流转。全国2.3亿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6600万户或多或少地流转了土地,这为农业发展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有利条件。
农村改革是否成功是有标准的,一是契合农业和农村特点;二是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三是真正调动农民积极性;四是能够解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管怎么改,还是有底线的,就是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当前深化农村改革,一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清产核资,查清有多少家当。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让农民能够民主参与。更重要的是把集体资产确权落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上,让他们拥有更多获得感。
二要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现在土地流转之后,出现了多种经营形式,只要是有利于农村改革的,都应该支持。
三要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明确供销社的定位,既解决好为农民服务,也解决好自身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的矛盾,成为更具活力的为农服务体系。
四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我国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是不断加强的,但形势在不断变化,既要求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又要求支持的方式和形式有创新,能适应新要求。
五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我国城镇化率虽然提高很快,但进城务工农民并没有能够真正融入城镇,要让有意愿、有条件的进城农民能够定居落户,并享受和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六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逐步实现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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