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期深化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意见》共七部分: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二、拓展服务领域,构建为农服务体系。三、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四、创新流通方式,建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五、改造社有企业,提升发展活力。六、创新治理结构,完善组织体系。七、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进综合改革。第二至第六部分是供销社改革的主要内容。
《意见》要求:到2020年,将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推动多种形式联合与合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把握市场取向改革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相信《意见》的出台,对推进济南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济南市供销合作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优势,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快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和经营创新,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