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的合作社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具有健全的内部运行机制。不管什么类型的合作社,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合作社确实是成员自己所有。成员所有有两个条件:一是合作社的财产包括公共积累等为成员共同所有;二是每个成员的财产权份额是清楚的。在新一代合作社中,由于所需投资额比较大,为吸引更多资本,资产实力较强的成员可以拥有较多的股份,成员之间的财产权存在明显差异。
承担责任是成员分享产权和受益的前提条件。成员在加入合作社以前,一般都要交纳一定的股金。Leroy生猪合作社一共设100股,如果要获得一股,成员就要支付2万加元购买股份,否则不能成为成员。Agropur合作社是加拿大最大的猪肉加工商,目前,要成为该合作社基层社的会员,一般要交纳1000~2000加元。
成员能否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和行使自己的权力是合作社是否具有凝聚力的关键。通过层层民主选举与控制,加拿大合作社成员能够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者也能充分代表成员的利益。
萨斯喀彻温大豆种植合作组织的2万名成员分布在萨斯喀彻温大都种植区域。该组织每3年选举理事会成员。只要有3名会员推荐,就可以成为候选人。在候选人确定以后,合作组织就会将每个候选人的情况印发并通过邮寄以及媒体等多种途径将信息发给各个成员。正式选举一般在萨斯喀通市举行,正常情况下,一般会有2000名左右的成员到会参加投票选举。政府派出官员监督选举的合法性。在选举结果出来以后,大豆种植合作组织将选举结果报告给政府就可以了。只要不存在不合法问题,政府不会提出异议。
虽然不同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同,但都比较规范。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保证了成员的获利与成员对合作社的贡献的对称。合作社给成员的返利一般根据成员的惠顾额进行,分红则按照股份进行。
成员在加入合作社之后增加的收入也是比较明显的。这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得。一是较高的产品销售价格。据Leroy生猪合作社理事长介绍,为确保谷物来源并提高成员交售谷物的积极性,合作社的谷物收购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二是通过市场规制避免成员产品销售价格过低。目前,加拿大已经在牛奶、蛋类、肉鸡、火鸡等行业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建立了供应管理市场系统,这样可以保证成员获得比较稳定的销售价格和收入。三是利润返还和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