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经为期一年的试点后,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决定在所辖的首批20个市、县、区,探索建立“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至此,全国范围内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改革之路,在浙江省迈出了首步。按照计划,浙江省将通过2—3年时间地努力,完成分类试点和分批改革任务,在全省构建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及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
所谓“三位一体”,就是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组织有机融合,以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的科技、流通、金融三重功能。据了解,该构想始于2006年初,当时在浙江省委推动下,“三位一体”农村合作协会率先在温州瑞安组建并展了综合试点。几年探索之后,2014年,浙江的“三位一体”改革再出发,在7个县市区开展了二次试点。
此次改革试点中,浙江省将“农合联”定性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实行“农有、农治、农享”,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服务综合体,设置省、市、县、乡镇四级组织体系,主要提供生产、供销和信用服务。
根据改革方案,下一步,浙江省将从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及服务机制入手,对供销合作社进行深化改革;各涉农部门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服务事项则将逐步剥离,以委托或购买方式将涉农公共服务事项转由农合联或其他主体承担;将引导农合联体系内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为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服务,为保障运行,省、市、县三级拟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承担农民资金互助会的资金余缺调剂、运行安全监管、资金保值增值、风险防范救助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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