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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措并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07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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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巧做财税“加减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方面,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业“扶一把”;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为企业轻装上阵再“送一程”。在增强企业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的同时,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财政发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1、发放政府债券融资贴息。自2014年起,广西对成功参与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中小企业,由自治区财政按各企业实际发行金额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净增加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上年结转的在保责任额和当年新增担保责任额,分别按其年均担保责任额4‰和2‰进行补偿。3、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为更好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实现社会资金与实体经济对接。如2014年8月完成增资扩股的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目前服务企业121家,融资总数4.23亿元。

    二、税收减负,企业轻装上阵增活力。1、认真落实中央减免税政策。据初步测算,2015年仅国税而言,广西全区可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约1.75万户,可减免所得税7150万元,分别比扩围前的2014年净增1300户,减免所得税净增3000万元。2、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广西国税部门从制度和办法上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广西地税部门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简流程、提时效,改变传统的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审批模式。

    三、政策配套,助力企业创业创新。1、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14年首次提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至10%的价格扣除。2、创新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方式。由原来在微型企业新设立初期补助,改为设立经营并进行绩效考评后补助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给予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还筹措专项资金37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自治区财政一方面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试制,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类服务机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另一方面,还安排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贷款贴息。4、用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注入总规模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重点引导创投企业投向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5、缓解企业社保缴纳负担。广西提出2015年内服务业小微企业可缓缴或降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政策。此外,南宁市还提出,今年年底前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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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措并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07
来源:《南宁日报》

    2014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巧做财税“加减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方面,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业“扶一把”;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为企业轻装上阵再“送一程”。在增强企业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的同时,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财政发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1、发放政府债券融资贴息。自2014年起,广西对成功参与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中小企业,由自治区财政按各企业实际发行金额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净增加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上年结转的在保责任额和当年新增担保责任额,分别按其年均担保责任额4‰和2‰进行补偿。3、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为更好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实现社会资金与实体经济对接。如2014年8月完成增资扩股的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目前服务企业121家,融资总数4.23亿元。

    二、税收减负,企业轻装上阵增活力。1、认真落实中央减免税政策。据初步测算,2015年仅国税而言,广西全区可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约1.75万户,可减免所得税7150万元,分别比扩围前的2014年净增1300户,减免所得税净增3000万元。2、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广西国税部门从制度和办法上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广西地税部门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简流程、提时效,改变传统的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审批模式。

    三、政策配套,助力企业创业创新。1、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14年首次提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至10%的价格扣除。2、创新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方式。由原来在微型企业新设立初期补助,改为设立经营并进行绩效考评后补助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给予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还筹措专项资金37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自治区财政一方面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试制,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类服务机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另一方面,还安排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贷款贴息。4、用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注入总规模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重点引导创投企业投向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5、缓解企业社保缴纳负担。广西提出2015年内服务业小微企业可缓缴或降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政策。此外,南宁市还提出,今年年底前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