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当前存在的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通知》提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六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二是推行受理单制度,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是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四是编制服务指南,列明各项相关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五是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六是探索改进跨部门审批等工作。
《通知》指出,要强化监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实行“阳光审批”。要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时、耐心解答申请人有关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随着较大规模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工作告一段落,解决审批难的问题将上升为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矛盾。当前审批过程中手续繁、时间长、材料多、不透明、效率低、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普遍存在。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沉疴”,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是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减少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利于改进机关作风,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