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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明确“三权分置”
发布时间:2015-01-3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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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第六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发表讲话。他表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我国农村最大的制度。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保障了农民平等拥有最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保障了农民最基本的居住需要,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特征。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必须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

    韩俊强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是,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物权法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公平合理地将承包权分配给每个有资格的集体成员。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将土地经营权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提高农业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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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明确“三权分置”
发布时间:2015-01-30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第六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发表讲话。他表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我国农村最大的制度。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保障了农民平等拥有最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保障了农民最基本的居住需要,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特征。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必须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

    韩俊强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是,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物权法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公平合理地将承包权分配给每个有资格的集体成员。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将土地经营权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提高农业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