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的一年多时间,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以及后来成立的国企改革调研组都进行了数十次的调研,首批央企四项改革试点的几家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参与了讨论。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实施办法已基本形成共识,其中包括对于国资分类、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交叉持股比例等关键问题。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最早将于2015年年初出台。
目前来看,一方面关于国有经济或者国有资本的分类,基本已形成共识,确定公益类、商业类两大类。另一方面,在混改比例上,国企改革将进一步加大向民资开放力度,在竞争性领域,国资投资运营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或根据投资收益最大化决定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要求绝对控股。值得关注的是,改革的另外一项重点内容,国有企业对于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的员工持股试点将会进一步扩大,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员工持股要优先于引入其他的战略投资者。
虽然国家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还未出台,但地方版的国企改革已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现阶段已有超过20个地区发布了国企改革方案。具体来看,北京方案明确了首都国企改革方向,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广东提出,到2020年推动形成15家左右营业收入或资产超千亿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上海方面,上海国资改革要经过3至5年的时间,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之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天津方面则表示,到2017年底,重点集团至少拥有1家上市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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