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江苏省海门市出台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意见,推出了一揽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的措施,确保实现今年全市年村营收入超30万元村实现全覆盖,超50万元村占50%以上;2015年,全市年村营收入超30万元村实现全覆盖,超50万元村占60%以上,超70万元村占20%以上。
海门市财政加大扶持力度,对集中进行规模化建设进行奖励。从2014年起,凡在市或区镇(乡)工业集中区新建或购置每村不少于
海门市还对村级组织发展物业经济、服务业经济项目涉及相关税收实行优惠,相关收费实行减免,对村级组织为村域内规模企业提供资产、资源和服务的,将企业实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返还给村一部分,最高总额单村不超过50万元。同时,强化用地保证,对被拆迁征地的村预留不少于5%的用地指标,用于建设村级物业用房和三产商业用房后出租,确保村级有长期稳定的物业收入。允许村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开发,市建设用地指标要向村倾斜,鼓励村通过土地置换等措施落实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