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市在进一步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同时,高度重视对于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其中,对村级集体年收入2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所有经济薄弱村实施五年帮扶计划,分层分级推动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2013年,浙江省杭州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收入58.6亿元,村均239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37.7亿元,村均154万元。
一是五年实施130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创收建设项目。针对薄弱村集体经济,杭州市委、市政府强化政策保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扶持文件。从2011年起,市、县两级对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749个)予以补足10万元;2008年以来,市财政还每年安排200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投资兴建或改扩建的创收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或专项补助,四年下来共实施项目130个,为村集体创收500余万元,村均近4万元。
二是“输血”的同时不忘“造血”。扶持薄弱村发展经济,“输血”固然重要,“造血”才能治本。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政府为农产品注册商标,并为农户与市场架起桥梁,引导村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同时,建立专项资金,探索更好路径,逐县分析,出台规划,制定政策,推动工作力量向农村基层下移、项目资金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在创新投入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土地方面,鼓励村里从当年可用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新农村建设部分中切出50%以上,专项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项目用地,并实行优先申报、优先供地;鼓励村级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并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优先使用权。
三是为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归根结底,人才是保障。杭州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选优配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以强化村级班子建设来引领发展。同时,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求纳入三级党建责任制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考联评”内容,提高责任意识,为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重点查找经济薄弱村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经济薄弱村实行领导结对帮扶,制订“一村一案”详细的帮扶计划书,通过多种办法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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