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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发布时间:2014-09-29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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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高端论坛”在山东省东平县举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浙江大学等科研单位40余名集体经济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着“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在论坛总结发言时认为,东平地区推行并渐趋成熟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度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为面临诸多困境的集体经济研究探明了道路,指明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层面的新方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以及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以统一劳动经营和政社合一为特征的第一阶段,以家庭经营基础上统分结合为特征的第二阶段以及以家庭承包权为基础的合作经济为特征的第三阶段。东平县近年来土地股份合作的做法不断创新着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这说明,在我国集体经济并不是走投无路,更不是毫无价值,关键在于要有有效的实现途径;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价值在于解放业已僵化的研究思维,创新方式,赋予集体经济以新的内容。

此次“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高端论坛”的召开,旨在通过各方与会专家群策群力,实现集体经济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有效互动与碰撞,提高集体经济学术研究的质量;同时也期望通过此次互动交流和地方实践的创新推介,能够为全国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着眼点和实践借鉴点,以实现全国范围内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的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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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发布时间: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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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高端论坛”在山东省东平县举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浙江大学等科研单位40余名集体经济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着“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在论坛总结发言时认为,东平地区推行并渐趋成熟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度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为面临诸多困境的集体经济研究探明了道路,指明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层面的新方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以及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以统一劳动经营和政社合一为特征的第一阶段,以家庭经营基础上统分结合为特征的第二阶段以及以家庭承包权为基础的合作经济为特征的第三阶段。东平县近年来土地股份合作的做法不断创新着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这说明,在我国集体经济并不是走投无路,更不是毫无价值,关键在于要有有效的实现途径;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价值在于解放业已僵化的研究思维,创新方式,赋予集体经济以新的内容。

此次“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高端论坛”的召开,旨在通过各方与会专家群策群力,实现集体经济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有效互动与碰撞,提高集体经济学术研究的质量;同时也期望通过此次互动交流和地方实践的创新推介,能够为全国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着眼点和实践借鉴点,以实现全国范围内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的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