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个别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例引发市场较大关注。对此,中国证券报日前发表的述评文章称,任何一家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都面临资产定价的问题,所谓贱卖其实是指定价不合理,国企股权、资产等的价值被低估,而这种交易最终能够达成,背后除了少部分民营企业家的贪婪外,更有监管者、第三方评估机构、国企相关负责人等的监守自盗行为在作祟。从体制机制上看,在层层委托代理后,国企所有者的出资人意识受到削弱,缺乏对管理层的有效约束。
文章表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视为盘活存量经济、提升国企经营效率的重要途径。通过引入外部股东,既可完善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可增强市场化经营理念,提升资本运营效率。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不是要不要改,而是怎么改的问题。
文章认为,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序看,并不是所有的国企都适合立刻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对竞争性国企和垄断性国企加以区分。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已经基本剥离了政策补贴,适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的中小型国企甚至可以让民营企业控股,大型国企对于接盘方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则可逐步让民营企业控股。对于垄断领域的国企,其规模往往较大且带有垄断租金和政策补贴,在没有破除垄断和剥离政策补贴的情况下就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则可能引来更大的麻烦,对于此类企业更重要的是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强化政府监管。
文章指出,要让监管者更有公心,让国企有关负责人不敢贱卖,让第三方机构不敢胡乱评估,让民营企业无租可寻,还可以考虑引入责任终身追究制,给所有参与交易的负责人和机构戴上“紧箍”,不管什么时候发现问题,不管问题发现时有关责任人是否还在任,都必须为贱卖国资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从根本上看,这一套机制的建立离不开法治国家建设的大力推进。只要政府有关部门对暴露出的问题揪住不放、刨根问底,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许多难题就有望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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