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明确了首都国企改革方向。北京市副市长张工表示,当前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资功能,促进各种所有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具体的路径包括推进北京市属企业与央企、跨国公司和外资、民企、各类社会基金及战略投资者的合作。
按照《意见》的要求,北京将市属国有企业分为三类:一是城市公共服务类,主要承担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等功能;二是特殊功能类,主要承担市委、市政府的专项任务和重大项目,实现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促进城市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目标;三是竞争类,这类企业包括战略支撑企业和一般竞争性企业。
《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国资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特大型城市发展要求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意见》要求,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至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此外,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要占到国有资本总量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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