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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实施股份制改革使集体收益共分享
发布时间:2014-08-13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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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浙江省海宁市181个村(社区)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走出了一条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效经营、民主监督、收益共享的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市181村(社区)都建立了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量化资产总额37176.88万元。

2005年至2009年,海宁市先后在11个农村社区开展股份制改革试点。试点突破集体资产所有权虚化的体制瓶颈,确定了明晰的产权关系,以村级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为前提,把集体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实行按股份份额分红,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分配体制,从而保护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分配权和支配权。

股份改革前,由于享受不到集体经营收益,农村对村级建设“你搞你的,我干我的,只要不让我出钱、出力就行”的思想盛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后,集体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了自己的现实利益,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集体经济经营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财务状况也按时向村民公开,推动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同时,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班子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成为了探寻集体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动力。11个合作社通过加强管理,压缩开支,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农民也从中获得了分红。其中,分红最多的新桥社区,2013年股金分红达240.81万元,累计股金分红达926.6万元,平均每个股东每年分红1723元,2006年至今累计每个股东已分红66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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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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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浙江省海宁市181个村(社区)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走出了一条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效经营、民主监督、收益共享的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市181村(社区)都建立了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量化资产总额37176.88万元。

2005年至2009年,海宁市先后在11个农村社区开展股份制改革试点。试点突破集体资产所有权虚化的体制瓶颈,确定了明晰的产权关系,以村级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为前提,把集体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实行按股份份额分红,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分配体制,从而保护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分配权和支配权。

股份改革前,由于享受不到集体经营收益,农村对村级建设“你搞你的,我干我的,只要不让我出钱、出力就行”的思想盛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后,集体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了自己的现实利益,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集体经济经营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财务状况也按时向村民公开,推动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同时,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班子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成为了探寻集体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动力。11个合作社通过加强管理,压缩开支,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农民也从中获得了分红。其中,分红最多的新桥社区,2013年股金分红达240.81万元,累计股金分红达926.6万元,平均每个股东每年分红1723元,2006年至今累计每个股东已分红66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