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其中,为鼓励小微企业招用应届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小微企业招用应届生可享受社保补贴。《通知》明确指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二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招用应届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通知》明确了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三是应届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可享受就业补贴。《通知》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工作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四是到小微企业就业可享受免费档案保管服务。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地市和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