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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13条举措构建合作社共同体
发行时间:2020-09-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青岛新闻网

为解决合作社同质化竞争、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日前,青岛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13个部门出台《关于以党建统领合作社抱团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3条措施,强化镇党委区域统领功能,构建上下联动、条块融合、资源集聚、利益共享的发展共同体,以镇为主平台推动合作社抱团发展。

    《意见》指出,镇党委要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开展生产、技术、服务、销售等合作,发展乡村产业。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单位成员形式出资、参股合作社,促进集体和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将集体建设用地、办公用房、仓储设施等资产、资源,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支持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盘活用好集体资产。鼓励区域相近、行业相同、产业相关的村庄,在更大的范围开展合作,开展规模化经营。镇党委要发挥统领作用,进一步整合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资源,推动抱团发展。《意见》提出,要加强党组织对合作社的领导。打破地域、行业等限制,在合作社中合理设置党组织,把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写入章程。《意见》还明确,要从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用地用电、人才支撑、指导服务5个方面,整合政策资源,加大扶持力度。
青岛出台13条举措构建合作社共同体
发行时间:2020-09-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青岛新闻网

为解决合作社同质化竞争、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日前,青岛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13个部门出台《关于以党建统领合作社抱团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3条措施,强化镇党委区域统领功能,构建上下联动、条块融合、资源集聚、利益共享的发展共同体,以镇为主平台推动合作社抱团发展。

    《意见》指出,镇党委要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开展生产、技术、服务、销售等合作,发展乡村产业。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单位成员形式出资、参股合作社,促进集体和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将集体建设用地、办公用房、仓储设施等资产、资源,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支持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盘活用好集体资产。鼓励区域相近、行业相同、产业相关的村庄,在更大的范围开展合作,开展规模化经营。镇党委要发挥统领作用,进一步整合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资源,推动抱团发展。《意见》提出,要加强党组织对合作社的领导。打破地域、行业等限制,在合作社中合理设置党组织,把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写入章程。《意见》还明确,要从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用地用电、人才支撑、指导服务5个方面,整合政策资源,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