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色列,2.7万平方公里的弹丸之地,60%属干旱地区,50%国土降雨少于150毫米,仅北部有20%半温润区。尽管自然环境差,水源匮乏,可耕地面积有限,但以色列人积极通过合作公有发展高效农业,使可灌溉土地增长了8倍,农业种植区由几乎翻倍。肉、鸡、奶及主要畜产品达到世界上等水平,水果和蔬菜单产在世界也位居前列。
在以色列,相当于公有制集体农庄的“基布兹”(Kibbutz),相当于合作社的“莫沙夫”(Moshav),分别创造着以色列农业总产值的32%、46%,公有制一共占了78%的绝对优势,个体农户“莫沙瓦”(Moshava)仅占22%,合作公有为主的特殊形式,共同创造了以色列的高效农业。
以色列第一个带有共产主义色彩的基布兹于1909年在德加尼亚诞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俄国和东欧的大批犹太裔青年移居到以色列,面对贫瘠、沙化的土地,被迫过起了集体耕作、集体谋食的绝对平均主义生活,便产生了第一个基布兹。
基布兹的成员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按需分配。按以色列《合作社团登记册》的法律定义,基布兹是“一个供人定居的组织,它保持某种在所有物全体所有制基础上将成员组织起来的集体社会。它的宗旨是在生产、消费和教育等一切领域中实行自己动手、平等与合作”。基布兹在创建之初和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一切都实行公有制,大到生产资料,小到鞋袜口杯。虽然现在基布兹正处于渐进的变革当中,一些基布兹也出现了雇佣劳动和按劳分配,然而迄今它并没有触及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的基础。
以色列的其他重要的合作社形式基本上是在英国殖民统治巴勒斯坦时期(1917-1948)陆续建立起来的,具体包括莫沙夫、公共交通合作社、储蓄和信贷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等。其中,莫沙夫是由基布兹演变出来的,前基布兹的成员认为基布兹的组织限制性太强,但是仍然希望在没有剥削的社会中互相帮助,于是在1921年产生了新的合作经济组织——莫沙夫。
在以色列的法律定义中,莫沙夫是“一种农业社区组织,它的主要目的是将独立的农民组织起来,同时保持私有财产,在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合作互助,履行社区服务职能”。莫沙夫的主导思想是在坚持土地国有的基础上,成员之间相互合作、相互支持、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在莫沙夫,大家集体劳动,劳动委员会把任务分配给个人,但生产工具、建筑物、生产出的产品均归农场。莫沙夫为农户统一提供生产资料,农产品储藏、加工,市场营销,储蓄和信贷等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生产经营服务以及公共设施、教育、文化、宗教、卫生等市政服务。
得益于合作共有,以色列的农业得以集约化,并实现快速、完善的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高效发展使以色列的人均耕地面积可达近50亩(对比2008年国内农民人均耕地面积约1.35亩),人均年收入1.8万美元。以色列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但它却以社会主义性质的“基布兹”立国、以“莫沙夫”完善、以“莫沙瓦”补充,走出了一条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