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西班牙,除了公立和私立学校,近年来,还出现了一种社会集资办学的学校。它们既不同于公立学校,又不同于私立学校,而是一种合作性质的学校,因此被称为教育合作社。
教育合作社的资金构成主要由教师出资办学,西班牙教育合作社中90%属于教师集体所有制学校。而家长集资办学、教师出力教书,或者教师和家长混合资本办学,则相对占少数。这种教育合作社于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最早出现在加泰罗尼亚地区,后来扩大到巴斯克地区。到90年代初,全国已有600多个教育合作社,在校教师约6500名,占社会办学教师总人数的10%,拥有学生25万人。
教育合作社联盟是这类学校利益的代表,它负责协调学校与政府及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举办各种有益于学校的活动。联盟参照公立学校教师培训制度,也制定了教育合作社教师培训计划,成立了培训中心,对在校教师进行培训,并得到了教育部的支持。教育部对这类社会办学也很重视,在预算中,按照对私立学校的补贴办法给以资助,学生的学历给以同样的承认。
据西班牙教育合作社联盟介绍,教育合作社的基本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七点:1、教育合作社具有与公立和私立学校的同等地位;2、全体教师集体负责学校的管理与教学;3、学生家长和学生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订;4、采用先进的教育方法,更好地适应环境的不断变化,提高教学水平;5、将民主、参与和团结的合作精神带入课堂;6、确保教育质量,不单纯追求利润;7、使教学计划适应劳动市场的需要,便于学生毕业后寻找工作。
由于教育合作社主要是一批青年教师为追求理想的新教育方式而创立的新模式。在教育合作社里,教师既是教育者也是管理者,还是学校的所有者。学校的教师以年轻人为主,热情高,干劲大,富于独创精神,热心教育改革。他们收入多少,取决于办学的效率和教学质量。因此,他们人人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不存在劳资纠纷问题,更不会有罢教现象,教学质量相当好。
这种独辟蹊径的集体所有制合作办学模式,引起了各方的兴趣,发展很快。现在,其他一些欧洲国家也陆续出现了这样的教育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