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经济发展之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高度重视和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为新时代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现摘录和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的重要论述,供学习参考。
一、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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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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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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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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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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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进行身份确认、股份量化,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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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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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
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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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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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的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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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论述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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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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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有的同志说,只要农民脱贫了,集体穷一些没有关系。我们说,不对!不是没有关系,而是关系重大。在扶贫中,要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否则,整个扶贫工作将缺少基本的保障和失去强大的动力,已经取得的扶贫成果也就有丧失的危险。
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
——《摆脱贫困》,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初版、2014年8月再版
要大力组织推广群众创造的清产核资办实体、依靠积累办实体、围绕服务办实体、立足资源办实体、股份合作办实体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壮大集体经济。
——1996年,《(福建)全省农村小康建设调研报告》中的论述
充分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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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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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各地深度贫困的原因各不相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我在去年十二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情况汇报时就提出,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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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过去,一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虚置、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农民群众意见很大,也滋生了一些“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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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贫困乡亲脱贫是第一步,接下来要确保乡亲们稳定脱贫,扶贫政策和扶贫队伍要保留一段时间,从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想办法、找出路,让易地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有收入,日子越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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