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否有新进展?
答: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到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建议,农业农村部于近日进行了答复。其中,在继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同时,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农村宅基地管理面临历史遗留问题多、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宅基地监管中十分重要。答复提到,在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中,部分试点地区已通过建立村民理事会等形式,让农民自主决定宅基地管理事宜,探索了村级加强宅基地治理的有效方式。
根据此次答复内容,自然资源部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在确权过程中,对“一户多宅”、面积超占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不同政策阶段进行分类认定和处置,以化解矛盾,依法保护农民权益。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会同民政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同时探索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管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