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泉红: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健全完善配套举措
发行时间:2019-06-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期,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刘泉红在《经济参考报》撰文认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第一,确保依法合规操作,严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底线红线。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以保护产权为基本导向,切实做到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以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在资产评估、价格确定、交易透明和资金到位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员工队伍基本稳定。在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要严格规范交易程序,把好资产评估定价关,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合理、监督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和不当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第二,做好统计数据监测等基础工作,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要加强相关数据统计,设立专门的统计口径,及时公布各类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户数、投资、就业、税收、对国内生产总值贡献等方面的数值和比重,以更好地监测与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第三,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要推动绝大多数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其母公司层面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吸收一定比例的专业化人士进入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并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引进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力度,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制度,使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每一位董事、监事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公司治理机制层面,有必要建立强制性的小股东累积投票权制度,使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小股东有充分的利益诉求和顺畅可靠的表达渠道。如果只是让众多小股东参股而没有任何话语权,那么就失去混合所有制的本来意义了。当然,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少数行业,在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司中,国有股权可实行具有否决权的“金股”制度,以维护国家和全社会的公共利益。第四,构建竞争有序的产权市场体系,为“国”“民”联姻铺路架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流转顺畅,只有建立起产权自由流动的机制,才能实现资本、股权的优化配置,保障国有股权的有序进退。要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目标要求,建立体制合理、规则健全、竞争充分、通畅有序的现代产权市场。完善产权市场功能,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加快信息披露建设,促进产权市场的规范化。重视发挥资产评估、审计等各类中介组织的独立作用,使其服务方式、程序、标准等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