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已经逐步形成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所有格局,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所有权、使用权分离,囊括地权、房权、矿权等诸多权利,横跨陆海空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但也存在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产权纠纷多发、资源保护乏力、开发利用粗放、生态退化严重。为解决上述问题,《意见》提出多方面主要任务,首要就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处理好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意见》提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改革内容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等九项主要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