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7个省各选3个县、市、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力争试点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试点从2018年8月开始,到2020年底结束。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试点的工作主要包括五个内容,即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强化规范建设、推动创新发展、加强合作社联合合作。试点将引导农民合作社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同时,也将探索引导贫困地区依托农民合作社开展产业扶贫脱贫。另外,试点还将指导农民合作社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规范运行,实行民主监督,并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引领带动作用;还要引导农民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