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匮乏的难题,实现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目标,日本政府制定了强有力的经济资助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发展。日本政府所实行的中小企业经济资助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优惠等三大政策。
1.财政补贴政策是政府直接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补贴,鼓励中小企业使用新技术和加快技术改造。日本根据《中小企业创造活动促进法》,增强对创造性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的补助。为支持中小企业开发,引入高新技术,促进技术交流,政府每年提供补助金额平均为300亿日元,并增设“新技术育成补助框架”,在资金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对基础和应用阶段的技术进行开发。同时,政府还出资帮助中小企业同各有关研究机构进行联合研究,开发实用性技术,成果由企业和国家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中心,以促进专利技术的流通和中小企业引进专利技术。日本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资金,由政府机关行使债务保证并对开发风险进行保险补偿,如对社团法人研究开发企业培育中心所进行的债务保证制度等。
2.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对有关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实行“倾斜减税”,如税额扣除、收入扣除、特别折旧、装备金和基金制度、压缩记帐等。为推行促进现代化和结构向高级化改善政策,对中小企业从税制上实行免税注册。日本政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了各种积极优惠政策。1985年日本政府分别制定了《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基础的税制》,企业用于购置基础技术(包括尖端电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电信技术及空间开发技术)开发的资产免税7%,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和试验经费免税6%。其产业政策转向强调以尖端技术为中心发展的转变,并明确提出以高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口号。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日本政府明确规定对电子、生物工程、机器人和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实施优惠税制和特别折旧制度,并且政府承担部分高科技开发费用和对企业高技术的开发活动进行补助。
3.贷款优惠政策是政府通过政策性银行,以低于商业银行的利率向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中小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或采用低价租赁设备投资,提升生产设备性能,提高产品质量。日本政府一般在中小企业实力比较薄弱的阶段,采取长期低利率贷款直接资助方式,随着中小企业的实力增强,再逐步转向交付保证金、保证金负担等间接资助方式。日本还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化,设立了国外投资项目直接贷款制度,对直接向国外投资所需的资金给予低利率融资,对于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中小企业,其投资的一部分给予长期低利率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