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发布了我国首部法国蓝皮书《法国发展报告》。报告指出,法国农民抵御市场风险主要靠农业合作社。
法国农业合作社历史悠久,有些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如今,法国已有1.3万个农业合作社,有3800家农业合作企业,90%的农民都参加了合作社。合作社经营的范围已从收购农产品和提供农用物资,发展到农业服务和农产品加工,有50%的加工农产品出自农业合作社。这说明农业合作社的形式在法国起到了保护农民、对抗市场风险的作用,在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中,农业合作社还在不断地开拓新的领域,完成新的使命。
据了解,农民要加入合作社,初始时要“入股”,向合作社缴纳年经营额的4%,也可以分若干年交。合作社有了自有资金后,就像企业一样经营。它把农民缴来的粮食清理、烘干、储藏起来,再卖出去时多了一份附加值;它把各种农用产品购进来,再卖给农户时也有一部分利润。每年利润中的1/3留作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资金,其余2/3按农民入社时上缴股份的比例和当年向合作社卖粮的多少分红。
《法国发展报告》主编、北京外国语大学亿阳讲席教授丁一凡指出,法国当代的农业合作社已经做到了产业化经营,它完全可以与一个现代企业媲美。合作社与现代企业一个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是由董事会控制,而董事会里的投票权是按资本计算的,出资多的股东在董事会里的投票权就大。而在合作社里,投票权是按人头算的,一人一票。此外,合作社的管理与现代企业一样,有董事会、董事长,日常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合作社经营的基本原则很简单,它负责从成员手中购进粮食,加工、储藏后,在价格合适的时候卖到市场上去;它有一个庞大的供销渠道,为社员购进化肥、种子、饲料、除草剂和杀虫剂等农药;它还为一些小农场出租农具,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到直升机一应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