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济日报》刊载评论员文章认为,党的十九大在布局经济体制改革时,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是承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部署,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更好结合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特有的。它打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信奉的教条,彰显了我们党不泥古、不崇洋、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勇气与智慧。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这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所以被看作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就是因为其中蕴含了国有资本体现国家意图、实现公共目标的优势,也蕴含了民营资本适应市场竞争、激发企业活力的优势。所谓“混”,重在多元,重在吸纳,实现资本来源、人才结构、盈利模式、利益分配多元化;所谓“合”,重在统一,重在集中,实现资本、人才、管理相融合,这样既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