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初创起步阶段(1844—1917年)。第一次工业革命促进了欧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身自由,新兴城市为农产品开拓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单户农民经营农业的艰辛,使他们认识到必须组织起来形成集体力量,才能维护自身利益。1844年,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诞生,提出八条著名的办社原则,将合作运动由理论探讨推向社会实践。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ICA)成立,推动了欧美乃至世界合作社运动的发展。欧美合作社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往往被视为合伙制企业或公司,其主要作用是为社员提供低价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及低息贷款,协助社员改良作物品种和土壤,组织社员开展天灾自救、加工农产品等。
2.快速发展阶段(1918—194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国家垄断资本发展迅速,垄断条件下的企业竞争更为激烈。政府开始意识到合作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政策和立法,在资金、保险、科技推广、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社成为经济发展活动的动力中心。20世纪30年代,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陷入经济大萧条,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多国政府采取增加关税、固定价格、控制农产品购买等措施,促进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政府、国际组织在立法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无疑对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保护和推动作用,合作社数量和社员数量不断增多,但经营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市场竞争力。
3.联合发展阶段(1946—1980年)。随着生活的逐步稳定,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被抑制的需求开始释放出来,农业专业化、机械化、科技化和产业化趋势明显。为了增强竞争力,欧美农业合作社进入全面调整期,通过合并、入股等方式组建合作社集团,由分散经营走向联合发展。在组织结构上,构建基层合作组织、地区联合社和全国总联盟三级结构体系,上级合作社通过审计、稽查等方式监督下级合作社运行。合作社经营范围也从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工业、服务业,经营方式由自我服务为主转向开放经营,开始出现股份制、企业化态势。
4.自由创新阶段(1981年至今)。随着经济全球化推进,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合作社在融资、销售及为社员提供技术服务方面越来越力不从心,业务总额、盈利能力不断下降。欧美国家为适应农民从生产者向投资者转变的需求,向社会开放社员资格,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形成社员、惠顾者、投资者分离的新型合作社。为了融资方便,采取引入股份制、包装上市等策略,出现了“社员按比例投资型、社员投资型、资本外联型、投资者股份型”等多种合作社模式。为了资源的优化配置,部分合作社还实行雇工经营,成立不受合作社制度约束、独立运营的法人公司。新一代合作社成为一股强劲的市场力量,不断在海外投资建厂、上市融资,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农户在土地规模、经营模式、收入方式、需求偏好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使相互依存、合作共赢的价值观念受到冲击。为应对家庭农场社员异质性挑战,欧美国家根据使用者与投资者主体地位的变化趋势,不断创新合作社治理机制,合作社为社员服务的宗旨虽然没有改变,但社员使用者地位却不断削弱,资本投资者地位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