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所长刘泉红撰文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企改革而言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它关乎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治理结构的完善,关乎企业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关乎企业运营效率的提升,关乎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亦关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举措和重要突破口。
多管齐下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及时总结混改试点的新亮点,争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国企和地方层面加大政策解读和试点成果以及案例宣传推介的力度,消除对国企混改存在的认识误区,增强部分地方和国企领导的担当意识,调动民企参与混改的积极性,形成更为强大的改革动力。同时,在操作层面上,各项改革需互动配套,要注重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使多方面改革举措协同发力。要适时细化国企改革的关键政策,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打通改革推进的“最后一公里”。如混改中的增量税负处理、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国有企业分类的具体操作办法、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原在企业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交接等。此外,还要完善改革后的退出机制,以消除民营企业进入之初的顾虑。同时,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已不再是单一股权的纯粹国企,国资监管机构必须从管企业转向管资产,要以监管模式的转变提升国有资本的市场活力。各主管部门也要有效破除政府干预企业经营决策的行为,最大幅度减少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去行政化,去部门利益化。
可以预见,随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政策举措的全面落实,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产权保护制度将更为健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迈上更为广阔的舞台,为增进国民福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