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城镇合作经济信息 >> 正文
荷兰合作银行:遵循六大合作原则
发行时间:2017-10-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荷兰合作银行又称拉博银行(RABO BANK NEDERL-ANDS),是由荷兰数家农村信用社于1973年合并而成,是农民自己的合作银行,主要从事农业、农业机械和食品工业等行业的金融交易。

荷兰合作银行的合作制遵循六大合作原则:第一,合作组织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各类银行服务,提高其成员行和客户的利益。与商业银行不同,合作组织即使在经济发展不理想阶段,也会继续为其成员提供支持。第二,合作组织将成员行的业务限制在各所在地区内。除非有中央合作银行批准,合作成员都须遵守有关规定,仅向自己所在区域的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业务与服务。第三,成员行业务及管理具有独立性。与多数大银行由其核心组织向分行网络传达政策不同,荷兰合作银行的各成员银行是自治的。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无须核心组织的批准即可根据本地要求进行决策的能力,是合作银行持续成功的关键要素。第四,民主的组织结构是合作组织治理的关键。成员可以根据投票权,自由选择其本地成员银行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五,成员行之间实行内部交叉担保体制,合作组织内的成员机构一旦出现支付问题,其他成员机构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为其补充资金。独特的交叉担保结构确保合作银行整体的实力。第六,利润留存作为储备以保证发展的持续性。合作银行集团内所有实体的主要利润均存入一个通用储备,作为组织的自有资本。成员行的红利来源于中央合作银行,而成员行自身的利润从不分红,因此所有利润留存于集团内,用于增加资本金、会员银行的业务活动、集团内其他金融领域的投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项目。

荷兰合作银行:遵循六大合作原则
发行时间:2017-10-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荷兰合作银行又称拉博银行(RABO BANK NEDERL-ANDS),是由荷兰数家农村信用社于1973年合并而成,是农民自己的合作银行,主要从事农业、农业机械和食品工业等行业的金融交易。

荷兰合作银行的合作制遵循六大合作原则:第一,合作组织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各类银行服务,提高其成员行和客户的利益。与商业银行不同,合作组织即使在经济发展不理想阶段,也会继续为其成员提供支持。第二,合作组织将成员行的业务限制在各所在地区内。除非有中央合作银行批准,合作成员都须遵守有关规定,仅向自己所在区域的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业务与服务。第三,成员行业务及管理具有独立性。与多数大银行由其核心组织向分行网络传达政策不同,荷兰合作银行的各成员银行是自治的。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无须核心组织的批准即可根据本地要求进行决策的能力,是合作银行持续成功的关键要素。第四,民主的组织结构是合作组织治理的关键。成员可以根据投票权,自由选择其本地成员银行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五,成员行之间实行内部交叉担保体制,合作组织内的成员机构一旦出现支付问题,其他成员机构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为其补充资金。独特的交叉担保结构确保合作银行整体的实力。第六,利润留存作为储备以保证发展的持续性。合作银行集团内所有实体的主要利润均存入一个通用储备,作为组织的自有资本。成员行的红利来源于中央合作银行,而成员行自身的利润从不分红,因此所有利润留存于集团内,用于增加资本金、会员银行的业务活动、集团内其他金融领域的投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