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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魁:推进混改亟需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发行时间:2017-09-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撰文认为,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有限,存在多方面因素。例如非国有股权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控股权一般不对民企开放;对干部和职工身份转变、企业经济机制转换、公司治理转型缺乏信心等。而这些因素的背后,往往涉及到当前国资监管体系与混合所有制如何兼容的问题。

要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必须对国资监管体系进行根本性改革。一是“去监管、行股权”。去监管首先要改变国资委的角色,一步步脱离出资人职能、走向监管人职能。未来,国资委或恢复单纯出资人职责并进行相应重组,或另作考虑。去监管的同时,要行使股东权利。行股权也包含监督,但这个监督是股东监督,而不是行政性监管。股东监督主要是信息知情权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机制及推荐的高管人员来影响公司行为,或做出退出决策。二是“降比重、搭便车”。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践中还需要国有股降比重、搭便车。降比重就是把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降低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比重。笔者研究表明,混合所有制可能存在股权结构拐点,即非国有股权比例达到33.4%,或在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公司中达到国有股比的二分之一以上。一旦跨越股权结构拐点,非国有股东就可以成为积极股东,这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机制转变和公司治理转型具有关键性意义。降比重在有些企业还应适时推动股权结构反转,即非国有股东超越国有股东成为第一大股东,而国有股东退居次要位置,这实际上是让国有股搭乘非国有股的便车,使国有资本效率更高、收益更好,也更符合国家利益。

张文魁:推进混改亟需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发行时间:2017-09-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撰文认为,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有限,存在多方面因素。例如非国有股权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控股权一般不对民企开放;对干部和职工身份转变、企业经济机制转换、公司治理转型缺乏信心等。而这些因素的背后,往往涉及到当前国资监管体系与混合所有制如何兼容的问题。

要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必须对国资监管体系进行根本性改革。一是“去监管、行股权”。去监管首先要改变国资委的角色,一步步脱离出资人职能、走向监管人职能。未来,国资委或恢复单纯出资人职责并进行相应重组,或另作考虑。去监管的同时,要行使股东权利。行股权也包含监督,但这个监督是股东监督,而不是行政性监管。股东监督主要是信息知情权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机制及推荐的高管人员来影响公司行为,或做出退出决策。二是“降比重、搭便车”。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践中还需要国有股降比重、搭便车。降比重就是把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降低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比重。笔者研究表明,混合所有制可能存在股权结构拐点,即非国有股权比例达到33.4%,或在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公司中达到国有股比的二分之一以上。一旦跨越股权结构拐点,非国有股东就可以成为积极股东,这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机制转变和公司治理转型具有关键性意义。降比重在有些企业还应适时推动股权结构反转,即非国有股东超越国有股东成为第一大股东,而国有股东退居次要位置,这实际上是让国有股搭乘非国有股的便车,使国有资本效率更高、收益更好,也更符合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