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品牌、营销、服务“走出去”,鼓励中小企业引进沿线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通知》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双向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我国与沿线国家中小企业合作区,进一步发挥合作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载体作用,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改造、融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大力培养外向型产业集群。组织中小企业赴境外园区考察,引导企业入园发展,协助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展览展示、商事法律、专项培训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通过以大带小合作出海,鼓励中小配套企业积极跟随大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形成综合竞争优势。促进与沿线国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深入合作。
《通知》要求,鼓励中小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中国贸促会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单品直供基地建设,鼓励并支持创新性的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发展。大力推进中国贸促会“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海外推广计划”,针对中小企业在通关报检、仓储物流、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需求,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定制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