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通知》提出,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融资安排,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
《通知》明确,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先支持政府偿付能力较好、信用水平较高,并严格履行PPP项目财政管理要求的地区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项目资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通知》规定,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应当运作规范、权属清晰;发起人应当分别符合相关要求。要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合理分担资产证券化的成本收益;切实防范刚性兑付风险;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