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撰文认为,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是以国企功能分类为前提。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有不同的国资监管机制,混合所有股权结构中的国有持股比例要求不同,企业治理机制也有差异。“分类分层”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条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个企业的市场化演进的过程,而不应该是政府的行政目标管理过程。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是把握推进过程的管理原则,一是要坚持与国有企业使命和战略要求相符、有协同效应的原则;二是坚持各股东方长期可持续合作目标导向原则和共赢、负责、尊重的行为原则;三是坚持组织机构企业内要健全、企业外要专业的原则;四是坚持产权交易价格符合资本市场公允价值原则;五是坚持改革过程中的合作方选择、尽职调查与评估、谈判、签署协议、资产交接、后评估等所有环节不可缺省的原则。
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要有利于调动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和推进混改,保证各方获得公平利益分配和话语权;另一方面还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要能够调动经营管理者、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要按照分类分层的原则对经营管理者进行选聘、考核和激励,对商业类企业要加大市场化选聘、差异化薪酬制度的力度。同时,还要从制度上设立针对个人的“改革容错机制”,改革过程中既有问责机制,也要有免责机制,要信任和鼓励企业家大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