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立法、政策优惠、融资支持以及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促进了德国经济增长与社会繁荣。
一、制定政策法规和成立管理机构。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立法支持侧重于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帮助中小企业在与大公司的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制定的政策法规有《反限制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提高中小企业效率的行动计划》等。此外,联邦政府经济部、财政部等下设负责中小企业的机构,各州政府、德工业协会等也设有负责中小企业的促进部门,在国外也设有中小企业促进机构。
二、提供持续有利的融资担保。德国政府通常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财政补贴,而是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融资服务。一般由联邦政府出资或与各州政府合股创办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或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如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平衡银行等),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提供利息补贴。同时,政府还出资建立了信用保证协会,以解决企业的贷款难问题。政府还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不同阶段的多层次融资体系。
三、开展技术扶持与加强培训。德国政府为提高中小企业科研、技术开发和技术革新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改造,制定了《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方案》等有关文件,并设立专项科技开发基金,扩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开发的资助。在人才培训方面,制定了《职工技术培训法》,规定青年人必须参加技术培训,企业有义务提供青年工人技术培训的岗位。政府还在各州设有跨行业的培训中心。
四、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服务。德国政府专门建立中小企业网站和热线电话,如德国业者指南网、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网等。企业可就融资等问题向联邦经济部的专家咨询。此外,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还通过咨询机构举办各类研讨会与信息交流会,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咨询,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博览会和交易会。这样企业既可获得市场信息,又可推销自己的产品,同时还可享受政府补贴。
五、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德国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了以政府部门为龙头,半官方服务机构为骨架,各类商会、协会为桥梁,社会服务中介为依托的构架。全德国有15个围绕中小企业需求,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商会、协会。以成立于1995年的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为例,它是包括德国小商业和手工业等商会和协会的庞大组织,辖下55个商会和43个国家级协会的工作小组,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服务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