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获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湖南、湖北、四川、山东、重庆等近20个省市已明确推进地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多个省份正在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落实意见或方案,并设定改革时间表。启动试点的同时,试点企业名单将进一步扩围。
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持股无疑是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的难题之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计划,下一步将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中,分别从中央企业选择10家,地方国有企业选择5至10家开展首批试点;2016年启动实施首批试点,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目前,各地正根据当地产业结构、企业特点等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以加快改革落地。
以四川省为例,该省已制定并即将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并设定改革“时间表”。将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将优先设定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北京市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则将集中在新能源、生活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业等领域。目前,已初步圈定北汽新能源、庆丰包子铺、正达坤顺等6家试点企业,均为竞争类企业。重庆市国资委也正在积极制定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在划定7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指导企业积极推进改革。
虽然国企混改中的员工持股试点正在加速,但是目前的不确定因素比较多。比如在持股比例方面,相当多的国企偏于谨慎,将员工持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这难以显著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性,并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在股票来源方面,多数国企的员工持股计划完全靠定向增发,结构比较单一;在参与试点的员工范围确定方面,不少国企只明确为“骨干员工”,但哪些是“骨干员工”目前仍没有清晰界定。为此,专家表示,应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相对透明的公示制度以及较强的监督约束,防止国资流失。同时,员工持股需要注意底线,不能搞全民持股,持股应设立负面清单,明确哪些能做与哪些不能做,比如增量优先、科技企业优先,不同类型的企业,其员工持股的比例也需要划分。此外,持股也要程序化、公开化。在股票来源上,大股东可以把企业超额利润的一部分,拿出来转化成股票提供给员工,凸显激励作用。员工持股计划还应选择合适的窗口期,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