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改增试点改革,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力度最大、最有影响力的税制优化改革。营改增改革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进一步促进社会专业分工,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提升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促进服务贸易出口,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升我国对外贸易水平;进一步稳定就业水平,提升就业质量,为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到所有行业和产业,将所有产品和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进一步减少重复征税和减轻生产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满足经济发展对专业化分工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改进“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能生产模式,推动社会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尤其是将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产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一方面服务业在增值税征税模式下,可以将外购商品和服务中的流转税金纳入抵扣范围,可以减少本环节纳税税额,从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行业的盈利能力,从而促进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促进产业结构向以第三产业为重心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对技术咨询、技术研发、广告宣传、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能通过纳入抵扣范围减少重复征税的方式,降低其他行业对服务业消费的成本,从而促进对服务业的消费,尤其是技术询问、研发和品牌、商誉等方面的投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加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潜能。
增值税扩围后,将广大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相应调整和扩大劳务退税范围,建立健全的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对外贸易结构,推动对外贸易发展。营改增后建立服务贸易的出口退税机制,使劳务可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而对促进服务贸易的出口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所占比例,优化对外贸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