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干部的权力来自于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活动的主体,是真正的权力所有者,是一切权力的最终源泉。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人民权力的实际行使者,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既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就必须公正地行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不能以权谋私。领导干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且官越大、权越重,越应该把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真正担负起人民群众的重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因此,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党和人民把神圣的权力交给我们,给我们提供为人民服务的舞台,这是对我们的信任,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责任感,有担当精神,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为人民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然而,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不担当”“假担当”“坏担当”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擅长“官途”规划,利用年龄优势等待提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到问题绕着走,遇到困难拖下去,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费尽心机当四平八稳的“太平官”,这就是“不担当”。有的领导干部擅长做表面文章,为人圆滑世故,处事精明透顶,有功劳抢得快,出了问题溜得早,在上级面前靠忽悠功夫装作忠诚担当,遇到任务督查就“一推六二五”,这就是“假担当”。还有一种干部擅长“钱途”规划,做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事情胆子大得很,飞扬跋扈、唯我独尊,下属稍有不配合,反给扣上“不担当”的帽子,可谓“坏担当”。非常可怕的是,这样的人有些还混得左右逢源,甚至如鱼得水,付出的比别人少,得到的比别人多。这种“不担当”“假担当”“坏担当”的领导多了,党和人民事业还怎么向前发展?放任这种现象的上级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些问题危害极大,都是与党的宗旨相违背的,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负责任的表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精于识别、下大力气解决。
“为官避事平生耻。”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河南豫剧《七品芝麻官》中有一句台词,叫做“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共产党干部的境界和责任感,总不能连一个封建社会的七品官还不如。关键一点,要加大问责力度,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有权力的人记住自己的责任,让没有尽职尽责甚至违法违纪的人付出代价。
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心上,冲着矛盾去、迎着困难上,敢想、敢做、敢担当,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