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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再迎政策密集期 配套文件即将全部完成
发行时间:2016-08-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71日联合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三公”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关于企业产权转让,《办法》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政府批准。对于国有出资企业子企业的产权转让,《办法》也明确,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关于企业增资,《办法》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也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政府批准。

  关于企业资产转让,《办法》明确,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实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

  同时,国资交易在评估、定价、挂牌、调价、付款等众多环节都有了具体规定,核心环节的公开信息披露时间也得到明确。

《办法》的发布也成为一个重要信号,即国资改革在低调推进数月后,即将再迎政策密集期。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日前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介绍国资改革情况时表示,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13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还有9个文件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相关配套文件即将全部制定完成。

国企改革再迎政策密集期 配套文件即将全部完成
发行时间:2016-08-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71日联合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三公”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关于企业产权转让,《办法》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政府批准。对于国有出资企业子企业的产权转让,《办法》也明确,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关于企业增资,《办法》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也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政府批准。

  关于企业资产转让,《办法》明确,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实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

  同时,国资交易在评估、定价、挂牌、调价、付款等众多环节都有了具体规定,核心环节的公开信息披露时间也得到明确。

《办法》的发布也成为一个重要信号,即国资改革在低调推进数月后,即将再迎政策密集期。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日前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介绍国资改革情况时表示,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13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还有9个文件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相关配套文件即将全部制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