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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发行时间:2016-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1017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规划》在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提出,继续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打掉田埂、连片耕种,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

《规划》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明确,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加强经验总结,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

《规划》在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能力方面要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政策。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拓市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强化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

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发行时间:2016-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1017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规划》在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提出,继续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打掉田埂、连片耕种,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

《规划》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明确,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加强经验总结,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

《规划》在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能力方面要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政策。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拓市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强化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