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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解决危困企业要用市场方式和法律手段
发行时间:2016-10-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近期,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对如何解决危困企业问题发表了观点,提出要用法律方式、法律思维、市场方式、市场思维来解决危困企业问题;要打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这对于危困企业救助至关重要。

李曙光提出,在危困企业政策层面要关注几个问题:第一,要利用民间资本和民间力量。关于处理危困企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都在采取很多措施,但目前的措施中有很大一块欠缺,那就是市场的力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作用。但我们在危困企业处理中,恰恰忽视了市场的力量,没有想到民间资本的力量。国资委在央企梳理出400多家僵尸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等处理,但在这些僵尸企业的处置中,恰恰没有和混合所有制结合起来,没有和民间资本、民间投资结合起来。如果我们把这一块打开,引入民间资本、市场方式,应该能够更好地解决危困企业的拯救问题。第二,要用法律方式、法律思维、市场方式、市场思维来解决危困企业问题。上一次90年代解决危困企业主要是用行政方式,这种解决方式的后遗症现在仍然存在。大量的危困企业的处理是地方政府开省长、市长办公会议,都是用红头文件来解决,有的红头文件过几年不算数了,有的当时的文件就是违法的。很多企业拖到现在还有烂账、坏账、拖账,有很多法律的争讼,都是因为过多运用行政手段、行政思维产生的问题。这次的危困企业一定要用市场手段、法律手段来做,我们应该避免上一轮的处置方式。第三,改善政策环境,危困企业处置中政府要有契约精神,要守约,不能先“开门迎客”,然后“关门打狗”。地方政府要全力以赴帮助危困企业救助者解决职工安置、债务问题,让投资者放心。地方政府要着力搭建投资环境、经营环境、司法环境。现在,在司法环境方面,最高院出台了破产审判庭、企业重整信息平台一些措施。但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要打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这对于危困企业救助至关重要。

李曙光:解决危困企业要用市场方式和法律手段
发行时间:2016-10-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近期,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对如何解决危困企业问题发表了观点,提出要用法律方式、法律思维、市场方式、市场思维来解决危困企业问题;要打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这对于危困企业救助至关重要。

李曙光提出,在危困企业政策层面要关注几个问题:第一,要利用民间资本和民间力量。关于处理危困企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都在采取很多措施,但目前的措施中有很大一块欠缺,那就是市场的力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作用。但我们在危困企业处理中,恰恰忽视了市场的力量,没有想到民间资本的力量。国资委在央企梳理出400多家僵尸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等处理,但在这些僵尸企业的处置中,恰恰没有和混合所有制结合起来,没有和民间资本、民间投资结合起来。如果我们把这一块打开,引入民间资本、市场方式,应该能够更好地解决危困企业的拯救问题。第二,要用法律方式、法律思维、市场方式、市场思维来解决危困企业问题。上一次90年代解决危困企业主要是用行政方式,这种解决方式的后遗症现在仍然存在。大量的危困企业的处理是地方政府开省长、市长办公会议,都是用红头文件来解决,有的红头文件过几年不算数了,有的当时的文件就是违法的。很多企业拖到现在还有烂账、坏账、拖账,有很多法律的争讼,都是因为过多运用行政手段、行政思维产生的问题。这次的危困企业一定要用市场手段、法律手段来做,我们应该避免上一轮的处置方式。第三,改善政策环境,危困企业处置中政府要有契约精神,要守约,不能先“开门迎客”,然后“关门打狗”。地方政府要全力以赴帮助危困企业救助者解决职工安置、债务问题,让投资者放心。地方政府要着力搭建投资环境、经营环境、司法环境。现在,在司法环境方面,最高院出台了破产审判庭、企业重整信息平台一些措施。但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要打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这对于危困企业救助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