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吐鲁番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有四千多年的文化积淀,曾是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一,是连接内地、中亚地区及南北疆的交通枢纽。新疆地区农民合作社能否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聚集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技术,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对吐鲁番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了解该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况,笔者结合新疆慧光科协提供的调研数据,进行了适当的筛选、梳理与分析。
吐鲁番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数量方面,从2008年6月起,全市农民合作社平均年增长速度为56%。截至2014年12月20日,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818家,入社农户为20054户,占全市农户总数19%,分布在10个县乡(街道),带动农户13965户,年产值1.2亿元以上。各县农民入社分布情况差异较大,最高为托克逊县,194家合作社入社农户7664户,占本县农户数35%,高于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市区392家合作社入社农户9236户,占本市农户数22%;鄯善县最低,232家合作社入社农户3154户,占本县农户数8%,低于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吐鲁番市农民合作社主要集中在四个行业:畜牧养殖业、种植业、林果业及农机服务业。其中,从事畜牧养殖业的占46%;种植业占17%;林果业占17%;农机合作社占5.4%。
产业链方面,吐鲁番市九成以上合作社结构松散,主要目的是完成初级农产品销售,尚未形成自身的产业链,在农产品精深加工环节没有延伸,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农民仅是原材料的供给者。2014年上半年,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2410.6元,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可比口径2293.5元(除去惠农补贴)5.1%。其中,吐鲁番市区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4804 元,高于当地可比口径农民人均纯收入128%;鄯善县为3600元,高于当地可比口径农民人均纯收入122%;托克逊县为3930元,高于当地可比口径农民人均纯收入1.2%。
农民合作社的主要成效
1、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生产、资金和经营的集约化,成为稳定农产品市场和价格的重要载体。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民与朝夕万变的市场联结起来,打破了农户原有的自我循环体,形成规模需求与批量供给,有效降低了农户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通过农社对接、农超对接等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改变了农户原有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模式的认知,对于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物价和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提升了生产规范化、经营市场化和风险抵抗能力。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共同销售,优质优价,不仅取得价格优势和节支增收,同时增强了单个农户意识不到或者无力抵御市场冲击的能力以及谈判地位,解决了单个农户有心无力办不了、办了不合算的事,缩小了农户“渴望收入”与“实际收入” 差距过大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生产自信心,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3、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成为解决束缚现代农业发展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部分合作社形成的“公司+合作社+农户”运行机制,吸引了一些“职业经理人”,造就了一批优秀的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还为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在农村发展中提供了平台,加快了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为新疆农业“走出去”培养了人才。
4、各农民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 规范章程、民主管理、股金设置、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运行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保障了合作社健康发展。
5、发挥典型引路的“标杆效应”,突出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恰特卡勒乡先锋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农户200家;亚尔贝希旺盛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地区、中亚地区提供优质蔬菜,直接带动农户300户,受益农户3800农户。
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合作社管理“九龙治水”,缺乏统一的机构整体协调合作社发展。目前约有10个以上政府部门与合作社有直接或间接的业务关系,如工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税务部门负责登记税收,农机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职能部门对合作社的管理多是单一接触,协作配合不够,未形成合力。建议吐鲁番市尽快建立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把多头管理变成统一管理、一把“扫帚”扫到底的管理模式,统一协调,推进建立更有效的工作机制。
2、合作社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完善的治理机制。全市建立健全账目的合作社仅占合作社总数的六成左右,而真正实行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合作社,数量更少。再者,吐鲁番市绝大多数的合作社是当地能人、种植大户也就是所谓的“opinion leader”或称“意见领袖”等通过亲缘、地缘或者其他影响力建立的,一人身兼数职,一人或少数几人甚至其家庭成员控制农民合作社,广大农户参与度低,管理混乱,合作社的职能和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建议加强规范化建设,以推进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法规为重点,通过严格的审计制度、监督制度、与时俱进的扶持办法等规范合作社管理,借鉴日本和德国等国家的先进经验,促进合作社向纵深发展。
3、缺乏人才、培训。人力资本是合作社的主要支撑要素。吐鲁番市合作社的农民理事长约占九成,在农业方面的一技之长,并未体现在经营管理、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特别是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发现商机、接受使用新技术、战略意识等能力远远不够,合作社的潜力没有充分释放。女性管理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我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建,无疑会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相关行业中来,对需要人才的农民合作社来说是一次借东风的机会。建议把握时机,引进市场化人才招聘,辅以开设培训班、知识讲座等方式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区位优势,调整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级人才。
4、“示范效应”未充分发挥。由于政府补助资金有限,无法全面覆盖,加之部分合作社停留在只想获取补助的阶段,可持续发展机制不健全,合作社的“示范效应” 没有得到广泛宣传。建议强化正确引导农民义利观,监督好“二次返利”,培养合作社成员利他主义精神。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龙头合作社等典型示范案例的宣传。制定示范社与干部考核适度挂钩制度,通过开展示范合作社评比等活动,提高农民入社积极性,维护示范社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5、民众对合作社认知程度不高。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颁布多年,合作社在全国总的认知度大幅提升,但吐鲁番市农户对合作社的认知程度还不高。原因一是受小农思想束缚,二是有的村镇偏僻,获取信息渠道不畅,三是全市合作社业务范围过窄,有的农民认为合作社仅是农产品的合作社。建议加强对农户关于合作社知识的普及,使其了解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可以包括农民生活所需的医疗、教育、婚嫁、养老等各方面,尤其是在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很难做到全面细致的方面,合作社大有可为。
(转自《中国农民合作社》2015第10期)